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
前提交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的会议资料及相关材料,我
们经过仔细审阅,现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意见:
一、本次会议中《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参股设立合资公司
实施新余 100MWp 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目的实施有
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积累新能源开发经验,加快公司新能源发展;
有利于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关联交易内容
合法有效、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意该事项。
二、本次会议中《关于聘任李瑞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我们对
李瑞平先生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和了解,认为其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 廖成林、林衍、章朝晖、宋蔚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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