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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欠债还不上,子女要还吗?

来源:法务网    时间:2023-07-08 20:05:21
一、

父母欠债还不上,子女要还吗?

父母欠债还不上,子女原则上不要还。父亲在世,子女如果已经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如果父亲去世了,并且子女继承了遗产的,一般都是看父亲的遗产份额多少,先还父亲欠债,然后法定继承人再继承父亲的遗产。

二、

起诉欠债还钱的流程

起诉欠债还钱的流程如下:

1.写好起诉书。


(相关资料图)

2.携带相关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相关证据如下: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并执行判决。

三、

债权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

债权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需要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找法网提醒,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3.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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