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5月23日,记者从《兵团社会信用管理办法》政策宣传新闻发布会了解到:《兵团社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4月1日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共八章76条,分为总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社会信用监督管理、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鉴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特殊性,《管理办法》定位为规范性文件。
《管理办法》明确了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畴、建设主体及其主要职责,并立足新疆地区实际,进一步推进兵地融合发展,建立新疆地区信用协作机制。在实施路径方面,完善了兵团社会信用信息闭环管理,加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构建,全方位保护信用主体权益,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促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提高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全兵团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管理办法》的施行标志着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兵团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宋秀民说。
据悉,十九大以来,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完善信用建设顶层设计,印发了《兵团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兵团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等制度性文件。二是建成信用平台并试运行,提升了兵团信用建设信息化水平。三是广泛应用信用信息,奠定兵团高质量发展诚信环境。四是开展各类信用业务培训超5000人/次,培养出一支兵团信用工作队伍。五是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取得新进展,不断优化兵团营商环境。六是加强诚信宣传,树牢“诚信兵团”的良好形象,持续提升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宋秀民表示,新形势下,将通过健全综合信用评价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和归集工作以及完善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抓好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而更好地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 | 王桦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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